本報訊盜割電線作案后潛逃10年,在他鄉(xiāng)做起了上門女婿的張某,近日被即墨法院以破壞電力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張某系即墨市人,因家庭生活比較困難,打起了偷割電線的主意。1989年12月至1990年2月間,張某伙同劉某(已判刑),攜帶鉗子、麻袋等作案工具先后竄至即墨市白廟鄉(xiāng)、岙山衛(wèi)鎮(zhèn)及青島城陽區(qū)的9個村莊,盜割上述村莊集體正在使用的不同型號的動力和照明用的裸露鋁電線共計五千余米,價值人民幣八千余元。兩人將盜割鋁線賣給了嶗山區(qū)王哥莊鎮(zhèn)兩個廢品收購點,銷贓獲款1600元,全部吃喝揮霍。
此后,張某以為沒事,便前去李村打工。有一次回家時聽說劉某因盜割電線被抓,非常害怕,打算離開即墨避風。因打工時認識了不少郯城人,經介紹張某便到郯城縣歸義鄉(xiāng)當起了倒插門女婿,并生有一子,現(xiàn)年9歲。2001年1月,郯城縣公安局在排查一起故意殺人案時,張某作為嫌疑人被傳訊,經與即墨警方聯(lián)系,至此潛逃10年之久的張某歸案。(胡淑華王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