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罪犯周洪祿見“機”起歹意,殺害一名女青年后,又將尸體肢解為12塊,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周洪祿死刑。
去年7月20日,女青年牛某到興隆二路一住房中與周洪祿洽談租房事宜。期間,牛某拿出手機與人通話,周洪祿見“機”起歹意,用毛巾猛勒牛某頸部使其窒息死亡,劫得人民幣230元及手機一部。當(dāng)天下午,他在廚房里用菜刀、鋼鋸將尸體肢解為12塊,次日將尸體拋棄在市區(qū)植物園及即墨、膠州等地。
周洪祿為鄒平縣農(nóng)民,1996年曾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在服刑期間逃脫。(聶向鋒馬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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